全区各市场经营主体、广大经营者及从业者:
为全面落实全市打击非法捕猎专项行动,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守护生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律底线
严禁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经营无合法来源、无检疫证明的相关物品。
严禁餐饮单位采购、制售“野味”食品,不得以“野味”“山珍”等招揽顾客、误导消费。
严禁生产、销售猎夹、猎套、电击装置等禁用猎捕工具。
严禁通过线上线下任何渠道发布涉野生动物违法广告,不得为违法行为提供推广引流。
严禁市场、网络平台、场地出租方为违法交易提供场所、平台、仓储等服务。
二、从严依法查处
对顶风违规者,将依法没收物品与违法所得、高额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曝光。
三、落实主体责任
立即清理下架违规商品与宣传内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守法诚信经营,守护生态安全。
四、鼓励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12315
公安机关:110
保护野生动物,守护三江生态,共建宜居合川!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总编辑:杨 彪
副总编:吴显峰
审 核:蒲娅娜
校 对:鲁文琳
责 编:曹国会 徐丽华
来 源: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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