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发布时间:2026-08-10 17:39:01 来源:人人长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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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长寿大队接涪陵区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一辆蓝牌轻型仓栅式货车疑似无证运输烟花爆竹,正沿辖区高速公路往主城方向行驶。接报后,长寿大队迅速响应,在G50沪渝高速晏家收费站实施精准布控,成功将该车拦截。

严查严打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

车辆拦停后,执勤民警立即开展查验。经检查,该辆货车一共装载各类型烟花爆竹105件。面对事实,当事驾驶人白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动轨迹。当天,其驾驶普通仓栅式轻型货车,从梁平收费站上道,欲将车内装载的烟花爆竹运往巴南区麻柳嘴镇,赚取运输差价。

经调查,驾驶人白某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属于非法运输。该车未张贴危险货物警示标志,无专业押运人员随车,且在盛夏高温时段经高速公路长途转运易燃易爆品,燃爆风险极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检查调查结束后,执勤民警当场将白某移交属地打非办及治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提醒,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用专用车辆、配押运员。普通货车无证转运属违法,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的将依法追责。请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守法规、规范托运,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线索可随时拨打110或12350举报。

记者 李文龙 通讯员 阳诗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