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区消委会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引导广大市民消费者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变。
跟团出游要认准正规资质。选择具备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旅行社门店报名,切勿轻信朋友圈、短视频、路边揽客人员推销的“99元一日游”“零购物低价团”,此类低价产品普遍暗藏强制购物、自费加价、行程缩水、住宿降级等套路。
拒绝私域私下交易。景区黄牛开展的“定制向导”“露营搭子”大多无正规经营资质,如需个性化服务,应尽量找景区游客中心。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直接向私人转账预付定金、购票订房,优先通过景区官方公众号、正规平台下单。
务必签订标准化书面合同。拒绝空白合同、口头承诺、截图替代协议。逐项核对行程安排、景区门票、住宿标准、餐饮规格、交通方式、自费项目明细、购物时长、退改规则、违约责任、保险购买等全部内容,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必须落实写入合同条款。
理性选购景区特产。警惕景区玉石、银饰、药材、文创摆件推销,不轻信“特价收藏、治病保健、内部优惠”等话术,不跟风高价购买贵重工艺品。如需大额消费,务必索要正规发票,并标注商品材质、售后退换规则。尽量不参与景区“免费抽奖、低价换购”营销活动,此类活动多诱导加价消费,暗藏消费陷阱。
全程妥善保管维权证据,包括旅游合同、发票、付款转账记录、宣传海报、景区价目表、沟通聊天记录。遭遇擅自改行程、强制消费、加价收费时,及时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留存商家名称、工作人员信息。消费纠纷应优先与商家、旅行社负责人协商和解,合理提出退款、补偿诉求。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线上提交投诉材料。记者 傅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