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件案卷细细翻阅,每一处瑕疵逐项列明,每一条问题见底清零。”6月29日,在2026年度区法院专项司法检查组见面会上,10余名检查组成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并签订承诺书,表示将规范司法履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这是我区探索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新路径,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区委政法委立足基层政法工作实际,探索推进基层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以症结破困局——
深挖执法司法监督痛点堵点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动因。
以往,基层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存在诸多共性痛点堵点,严重制约监督效能发挥:基层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尚不完备,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人员不敢监督;基层“熟人社会”导致执法司法监督存在“畏难性”,不愿监督;基层党委政法委从事执法司法监督相关工作的人员多数并非法学专业出身,且执法司法实践经验不足,不会监督;被监督对象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优于监督人员,在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中遇到争议较大、疑难复杂的具体案事件时,监督工作缺乏“权威性”。
为彻底破解这一系列发展困局,2024年以来,区委政法委聚焦基层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存在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缺乏权威性等突出问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政治责任、整合专业力量、建立内外衔接等有力举措,全面提升执法司法监督的规范性、主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真正实现把执法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以革新破难题——
抓住关键寻找治本之策
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抓住关键、改革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治本之策解决问题,才能纲举目张,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区委政法委创新打造“5+N”制度体系,提高执法司法监督的“规范化”。细化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规范,明确政法单位25类监督重点,厘清监督主体、范围、手段与边界,以执法检查等5项基本监督职能为基础,创新性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7项延伸性制度规范,同时明确12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司法检查核心流程。
明确政治责任,破除执法司法监督的“畏难性”。紧盯“关键少数”压实政法单位接受执法司法监督的政治责任,选配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的镇街政法委员参与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创新制定《抽调优秀政法干部参加执法司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对抽调政法干部实行“一事一评”。
整合三支力量,提升执法司法监督的“专业性”。配齐配强执法监督专门队伍,广纳贤才招录专业政法干警专职从事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从全区政法系统、纪委监委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择优组建43人的执法监督员库;打破部门壁垒,组建多跨执法司法检查组开展监督工作。
建立内外衔接,提高执法司法监督的“权威性”。与重庆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按专业领域组建4类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执法司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将存疑重点案件移交区检察院进行复核调查。建立与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从顶层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以实干护公正——
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现在每一个问题都必须见底清零、整改到位,常态化监督倒逼我们严守办案底线、规范司法行为。”一线政法干警的真切感慨,道出改革带来的显著变化。
系列改革举措落地以来,我区执法司法监督效能显著提升,法治建设成效持续凸显,交出了亮眼的基层法治治理答卷。
全区组织评查案件5048件,移交政法干警履职突出问题线索32条,问题发现能力大幅提升,追责问责力度显著加强。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整版刊登。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区法学会秘书长赵雪峰表示,将持续深化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创新,持续补全监督短板、拓宽监督渠道、压实监督责任,以长效化刚性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用心用情守护好群众的公平正义。
记者 张申欣 吴顺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