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获4起非法营运案例,现予以集中曝光,以持续规范辖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市民日常出行安全

6月16日,执法人员在金科世界城3号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时,查获黄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60的灰色埃安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接单,搭载乘客从寿城水岸B区9幢前往洋世达菩提印象。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车辆服务。

6月18日,执法人员在金科世界城3号门,查获周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08的银色长安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接单,搭载乘客从长寿北站地下网约车上车点前往老陈菜文苑酒楼(盛世桃源店)。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

6月18日,执法人员联合长寿区交管支队在长寿北站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时,查获李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52的蓝色小米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接单,搭载乘客从零食家族(长寿化工职业学院店)前往长寿北站。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

6月19日,执法人员联合长寿区交管支队在协信广场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时,查获周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72的白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获取订单,搭载乘客从欣瑞房产(桃花大道店)前往协信购物广场(向阳路店)。经调查,该车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经过执法人员普法教育,上述驾驶员均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将依法对相关驾驶员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对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违法违规营运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记者 蒲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