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渔业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违规垂钓首次入法
发布时间:2026-04-30 20:45:10 来源:人人长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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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记者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简称“新《渔业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涉及多处调整需要引起广大市民注意。

据了解,此次修订是《渔业法》实施近40年来最全面的一次修订,涵盖养殖、捕捞、资源保护、执法监管全链条,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罚款下限,提高了违法成本,对守护渔业资源、筑牢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绍明介绍,新《渔业法》对违规垂钓、非法捕捞惩戒力度大幅提升,需要广大垂钓爱好者引起重视。在核心法律责任上,新《渔业法》明确指出,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无证捕捞、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以及使用禁用渔具,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可没收渔具、船舶;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进入渔业水域,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在处罚方面,新旧法最大区别有两处,一是违规垂钓首次入法,旧法对垂钓行为无明确处罚,新法将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纳入处罚,最高罚5万元二是处罚力度大幅提升,非法捕捞等行为,罚款上限从旧法5万元提升至新法200万元,惩戒更严厉。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合规垂钓,发现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区农业农村委举报。记者 李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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