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区人民法院以“柚见花开时”为主题,开展了一场贯穿城乡的沉浸式普法活动。从柚子树下的户外法治课堂,到法庭里的模拟法庭体验,再到校园里的法治“剧本杀”,法官与学生们在互动中共同开启了一段“法”与“成长”的春日旅程。
当天上午,活动首站来到邻封镇的柚林里。春风拂过,柚花飘香,柚子树下,法官用贴近生活的案例、亲切的问答,将法律知识融入春日微风与花香之中。

“同学们,如果你们班有人把别人的隐私发到朋友圈,比如同学的家庭住址、父母离婚的事,这种行为违法吗?”法官问。“违法!”“不道德但不违法吧?”学生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法官笑着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每个人的隐私都受保护。谁要是乱发,不光要赔礼道歉,严重了还得赔钱哦。”
学生们听得入神,有人低头记笔记,有人若有所思地点头。法律知识就这样伴着花香,一点点走进了孩子们的心里。

随后,师生们前往长寿湖法庭,走进审判庭,学生们立刻被庄严的氛围吸引。有人穿上法袍,坐上法官席,敲下法槌;有人扮演书记员,认真记录;还有人当起了原告和被告。龙溪中学的袁芊语从模拟法庭上下来,眼睛还亮着:“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才发现,原来它就在我们身边。我知道什么行为不能做,也知道了遇到危险怎么保护自己。”

下午,活动转场到长寿实验中学,一场以《被撕碎的奖状》为主题,聚焦校园霸凌的法治“剧本杀”把气氛推向了高潮。学生们通过角色扮演、推理破案,随着剧情推进,一句恶意的玩笑、一次刻意的孤立、一条群聊里的嘲讽……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逐渐暴露出霸凌的伤害性,同学们在情节推进中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与温度。
“欺凌不止打骂,孤立、侮辱、造谣都是违法行为”,实验中学的吴雨泽在游戏结束后说,“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规则,它是有温度的。以后看到有人被欺负,我们要勇敢发声。”

长寿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张琛琛在现场看着学生们投入的样子,深有体会地说:“‘柚见花开时’是我们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这次我们走进柚子林讲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又用剧本杀还原校园霸凌场景,就是想让孩子们在体验中理解法律。未来,我们还会继续探索更多孩子们喜欢的普法形式,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记者 杨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