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记者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统一安排,在清明节假期期间,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可免交通行费。
据了解,今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在此期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可免交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4月4日)零时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4月6日)24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节日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前,应先了解相关路面信息,根据天气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开拥堵路段,错峰出行。
记者 李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