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晨6点,长寿湖还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晨雾中,巡护员杨秀林已背上望远镜与记录本,踏上了巡护之路。

“我们的职责是监测鸟类种群动态、清理非法猎捕工具、制止干扰鸟类生息繁衍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作为守护这片水域的“鸟保姆”,这段时间,杨秀林和同事张顺每天都要沿着固定路线巡查,重点区域还会加密频次。
像杨秀林这样的护鸟故事,在长寿区还有很多。在4月1日“国际爱鸟日”到来之际,记者实地探寻了辖区守护这群“天空精灵”安然栖息的具体实践。

制度护航 15个部门“握指成拳”


鸟类保护涉及面广、环节众多,如何形成合力?长寿区坚持制度先行、协同作战。
去年,市级方案印发后,区林业局立即组织专题研究,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委等15个部门,制定印发《长寿区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

“这份方案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单位及属地政府的具体任务,为三年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强力整合了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力量,形成了“握指成拳”的治理合力。
记者了解到,按照方案部署,执法队伍持续对鸟类重要栖息地、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对于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

数据显示,2025年,长寿区整合党员干部、护林员、“守护青山”志愿者等力量,累计开展巡护134次,清除捕兽夹2个。区公安局依法办理了多起鸟类刑事案件,区检察院向区林业局移送非法猎捕鸟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5条,成功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1.6万元,有力打击并震慑了非法猎捕、交易鸟类等违法犯罪活动。

刚柔并济 巧解“人鸟矛盾”双赢账


在加强人工巡护的同时,长寿区也注入了科技力量。
目前,区内已在长寿湖鸟类停歇地建立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处,设置观测点多处,基本构建了点线面结合、布局合理、运转有序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以各有林镇街和区国有林场护林员为基础,构建了网格化监测体系,信息系统日报率达100%,实现了对候鸟迁徙变化情况的动态掌握。

然而随着生态环境改善,鸟类数量增多,部分地区出现了“人鸟矛盾”——鸟类啄食农作物,让一些农户犯了愁。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为此,长寿区坚持疏堵结合、科学引导。一方面,区林业局印制防鸟指导宣传资料,科学引导农户采用鸟类友好型措施防控鸟害;另一方面,持续实施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为群众解除后顾之忧。
“2025年累计理赔致害事件128起,兑付资金2.4万余元。”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举措既保护了鸟类,又维护了农民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长寿区为受伤鸟类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它们第一时间得到悉心救治。区林业局建立了野生动物救助“24小时响应机制”,并搭建了“陆生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1处,确保伤病动物在转运前或短期康复期间能得到专业、及时的照料。通过与重庆市动物园、长寿瑞康宠物医院等专业机构建立“联动救治网络”,显著提升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救治成功率和康复水平。
2025年,长寿区累计救护鸟类3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4只,“三有”保护鸟类18只。这些温暖的救助故事多次获得中央、市级、区级媒体报道,有效激发了公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热情。

全民共护 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护鸟工作面广线长,绝非一己之力可为。只有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公众协同作战,才能真正确保候鸟的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此,长寿区在宣传教育方面下足了功夫。在长寿湖、连二桥等鸟类迁徙停歇、繁殖区域,共设置固定宣传牌10块,引导公众文明观鸟、科学救鸟,自觉禁止投喂,减少使用无人机、闪光灯拍鸟等人为干扰鸟类正常生息繁衍的行为。
去年,区林业局依托全市“守护青山”志愿服务体系,组织搭建“守护青山—护飞行动”长寿林业志愿服务分队,吸引了各类志愿者加入队伍,开展巡护迁徙鸟类的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等区域10余次,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为候鸟在长寿境内的生存繁衍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区林业局还制作发放常见鸟类图鉴海报、防鸟宣传册、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依托广场、社区宣传栏等阵地,累计发放资料2万余份,有效普及了爱鸟护鸟知识,显著提升了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据区林业局最新监测数据显示,长寿湖常年栖息的鸟类已达28种,数量上万只。其中,不乏有斑嘴鸭、鸳鸯、普通鸬鹚、凤头鸊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它们或在此越冬,或短暂停歇补充能量。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是观赏这场年度“飞行秀”的最佳时节。

“长江龙溪河支流长寿湖段作为重庆首批9条候鸟迁徙通道之一,为鸟类创造了良好的生息繁衍场所。”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夯实生态本底,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让更多“天空精灵”在长寿这片土地上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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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日的由来
爱鸟周源于1981年,最初为保护迁徙于中日两国间的候鸟而设立。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世界保护益鸟公约》规定每年的4月1日为“国际爱鸟日”。
记者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