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长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公示2026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全区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长寿各镇街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及时到岗到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长寿区2026年区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2.长寿区2026年各镇街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3.长寿区2026年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
重庆市长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