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曝光4起非法营运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27 22:19:17 来源:人人长寿客户端
新闻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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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道路客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执法人员查获4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现予以曝光。

长寿曝光4起非法营运案例 (1)

3月17日,执法人员在凤城华府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时,查获彭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01的黑色零跑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获取订单,载1名乘客从凤城华府公园东门前往长寿中学(桃花溪分校)西门。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

长寿曝光4起非法营运案例 (2)

3月18日,执法人员在长寿-晏家快速通道,查获刘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B****F的白色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车,通过邦邦行APP获取订单,载4名乘客从两江新区观音桥街道建新北路辅路重庆红旗河沟汽车站前往长寿中学。经调查,该车以预设目的地的方式从事定线运输。

长寿曝光4起非法营运案例 (3)

3月18日,执法人员在朵力7号大门,查获袁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G****1的灰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获取订单,载1名乘客从朵力半岛香颂(东苑)停车门前往肯德基(长寿桃花新城店)。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

长寿曝光4起非法营运案例 (4)

3月20日,执法人员在重庆工信职业学院长寿校区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时,查获罗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A****22的黑色长安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车主APP获取订单,装载1名乘客从重庆工信职业学院长寿校区-西北门(主路)前往长寿北站。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

经过执法人员普法教育,上述4起案例中的驾驶员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温馨提醒广大市民,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须依法取得相应运输证;以预设目的地方式从事定线运输也属违规行为。市民出行请选择合规平台与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客运秩序。记者  蒲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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