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禁钓期巡查执法行动,在桃花河长寿北站段,执法人员对多名违反规定的垂钓者进行查处,现场收缴渔具,放生非法渔获物,并进行普法教育。

据了解,重庆市设定的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我区,禁捕范围涵盖长江干流(常年禁捕)以及桃花河等18条区级重点水域。“设立禁钓期,是为了确保鱼类在每年3月到6月关键繁殖期的自然繁殖,这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修复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绍明告诉记者。

禁钓期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各镇街执法力量,对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巡逻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垂钓行为,将责令停止、没收钓具,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执法队伍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对桃花市场及周边水产品销售店面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核查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严查利用“长江鱼”“野生鱼”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切断非法渔获物交易链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刘帅表示,通过长期联合高压整治,目前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已显著减少。
“处罚不是目的,保护资源和生态才是根本。”张绍明提醒市民,请严格遵守禁钓期规定,做到不捕、不钓、不卖、不买。待6月30日禁钓期结束后,在允许垂钓的水域,也应遵守“一人一竿一线两钩”的规定,进行合法、文明、安全的休闲垂钓。市民若发现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可拨打区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40405620或110进行举报,大家共同努力,守护好长寿的渔业资源。记者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