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双双违反“轮流抚养”约定,法院判了!

人人长寿客户端

2025-11-26 21: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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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白纸黑字约定“轮流抚养”孩子,双方却先后违约将幼儿送回老家。这纸协议是否还能作数?近日,长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纸特殊判决:不仅认定协议有效,更用“法官寄语”和“定期回访”为这一判决注入温度。

李某与张某于2023年底协议离婚,当时约定不满一岁的女儿果果由双方轮流抚养,各自承担抚养期间花销,且明确约定双方均不得将孩子送回老家交由长辈代为抚养。然而,轮到李某抚养时,其违反约定将果果送往外省老家交由祖母照料。张某得知后,赶至当地带回果果,其间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然而,张某带回果果后也未履行亲自抚养义务,将孩子交给老家的外祖父母照料。2025年6月,李某向长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方继续按照原协议轮流抚养果果。

法院审理查明,果果已满两岁,正处于建立稳定亲子关系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官指出,父爱与母爱对幼儿成长同等重要、不可缺失,轮流抚养模式能让果果同时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与照料,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综合考量果果的成长经历和双方抚养条件,法院最终判决维持原轮流抚养约定。

针对双方此前均未遵守亲自抚养约定的情况,法院以“法官寄语”形式向李某、张某释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是法定义务,不仅源于血缘亲情,更受法律刚性约束,尤其是0-3岁婴幼儿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亲自照料与情感陪伴,隔代抚养可能因教育理念差异、亲子陪伴缺失等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为确保判决落地,法院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将持续跟踪果果的生活状况及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及时化解潜在问题。

“离婚不是父母摆脱抚养责任的‘分水岭’,而是抚养方式调整的‘转折点’。”承办法官提醒,部分父母离婚后因矛盾或精力不足将育儿责任转嫁给长辈,既违背监护职责,也可能损害子女权益。父母处理抚养问题时应摒弃个人矛盾,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量,自觉履行亲自抚养义务,为孩子营造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记者 刘霞飞 通讯员 唐菁

责任编辑:周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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