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重庆某科技公司将一面印有“调解优先促社会稳定和谐,司法为民做群众满意法官”的锦旗送到长寿法院晏家法庭庭长甘元利手中,以感谢法官为维护双方利益作出的努力。
今年4月,晏家法庭受理原告重庆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洛阳某股份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诉称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洛阳某股份公司支付货款509.60万元,但被告未按约供货,致使原告溢价向其他厂家购买案涉同类产品,产生差价损失44.24万元,被告拒不供货也不退还剩余货款336万余元,导致原告被迫停工、停产,产生损失43.79万元。原被告就纠纷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差价损失,并赔偿停工、停产损失等424万余元及利息。
承办法官甘元利收到案件后,详细分析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沟通中,发现原被告之间存在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告没有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产品价格上涨,从而引发双方一系列矛盾纠纷。此外,原告母公司因另一份合同,以相似诉求将被告诉至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且已作出判决。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法官围绕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差价损失等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劝说当事人在生意场中诚信的重要性,倡导双方互谅互让,珍惜合作伙伴。经法官真诚耐心地沟通,双方最终作出适当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返还剩余货款及差价损失等380万余元,同时,被告方将履行盘山县法院判决的相关内容,至此原被告之间的两起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
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记者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