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雪莲)10月12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沙坪坝大队民辅警巡逻至G5001绕城高速上行175Km处,发现应急车道停有一辆小轿车,但在车辆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牌,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见状,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经询问了解:司机姓刘,开车从北碚出发到永川,怎料车辆行驶途中后轮爆胎,所幸未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将车移至应急车道,捣腾了半小时也不知道如何拆卸车辆备胎。大队民警立即帮助刘某成功将备胎换上。
随后,民警提醒刘某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民警对其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刘某欣然接受处罚,并表示以后开车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
重庆交巡警温馨提醒:高速公路车流大、车速快,如车辆发生故障或者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并在车辆后方150米以上设置警示牌,人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并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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