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磁荟-沙坪坝融媒 记者 裴梓臣)近日,沙坪坝区一男子驾驶新车上路,因阳光刺眼和观察不足等原因,其驾车由支路右转弯准备汇入主干道时与一辆直行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损失近十万。
当日下午15时许,当事人黄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沙坪坝区天马路一家建材市场往马家岩方向行驶。在黄某驾车右转弯的过程中与天马路上行方向直行的一辆小车发生了碰撞,造成被撞车辆车上乘客受伤、双方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了解,事发时正值下午15时许,小车驾驶员黄某因阳光刺眼,未能充分观察、及时反应,导致事故发生。黄某称,自己考取驾照才不到1年,所驾驶的小轿车也是当天刚购买的新车,不想刚驾驶车辆不久便发生了事故,夏天光线刺眼,自己确实应该在转弯时更加谨慎,充分观察。经初步估计,两车受损严重,损失预计近10万元。
黄某驾车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民警依法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黄某承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民警提醒:夏日炎炎,光线强烈,驾驶员驾车上路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遇光线刺眼的情况,可选择正确使用车载遮光板,避免光线直射眼睛,影响安全驾驶。
编辑:陈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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