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雪莲)8月7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沙坪坝大队民警接警称:在G93渝遂高速公路进城方向云雾山隧道至大路服务区路段,有车辆自燃。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同时联系报警人让其拨打119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民警到达后,先是设置警示标志,后拎上随车的灭火器,迅速打开,顶着炎炎烈日,冲向小客车火点,经过十几分钟的紧急扑救,火被全部扑灭,由于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成功保住了车辆以及车上运载全部货物。随后119到达现场,民警联合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水车进一步降温处置,防止复燃,最后救援拖车将自燃车辆拖离高速公路。

后经询问得知,驾驶员余某驾驶渝AXXXXF号小型普通客车,由铜梁前往重庆送货,当车辆行驶至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璧山区境内下行方向(180Km+100m)处路段时,发现副驾驶位开始冒烟起火。事后,民警告知余某高速起火的危害性,并同时嘱咐他今后出发之前一定检查好车况,避免再次发生险情。
重庆交巡警温馨提醒:夏季高温,广大驾驶员朋友应当随时注意检查车辆状态,防止发动机过热,同时注意不要疲劳驾驶,要保持安全车距。
编辑:陈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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