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磁荟-沙坪坝融媒 通讯员 郭雪莲)6月23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沙坪坝大队接报到报警:在G5001绕城高速下行方向7Km处有一辆新能源货车起火,情况十分紧急。接警后,大队巡逻民警、辅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处置。
警察到达现场发现:新能源货车停在应急车道,有明火燃烧伴浓烟滚滚,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民警报告上级部门后,立即设置交通管制措施,同时通知高速公路公司就近的洒水车协助灭火;辅警拎上灭火器,迅速打开,冲向货车火点,连续使用两个灭火器,终于扑灭了明火。随后,洒水车到达现场,将散落燃烧的货物扑灭后,把路面冲洗干净。最后,民警、辅警和公司养护部门一起,协助司机将路面遗留的货物搬上车。
事后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所载货物为汽车配件,准备前往渝北卸货,行驶至桂花湾大桥时,过往驾驶员发现李某车厢内货物起火燃烧,于是鸣笛提醒他。好在李某立即靠边停于应急车道,对货车进行了初期处置,将起火货物扔在应急车道内,避免了整个车体、车厢其他货物的燃烧,但因其车内未配备灭火器,只能眼睁睁看着起火货物在车道燃烧,报警求助。
沙坪坝大队民警、辅警的快速反应、迅速处置,为驾驶员挽回了上万元经济损失,驾驶员感激不尽,连连道谢。
重庆交巡警温馨提醒:夏季高温,广大驾驶员应当随时注意检查车辆状态,防止发动机过热,同时注意不要疲劳驾驶,要保持安全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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