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款管理新闻发布会,通报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情况和三起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执行案款管理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准确高效收发执行案款,有利于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近年来,黔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案款入口、期限、支付三道关,逐步化解案款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有效提升执行案款管理质效,实现案款管理高效规范运行。202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黔江区人民法院累计执行到案款8270笔2.32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0277笔2.75亿元,案款发放合规率97.47%,案款发放平均用时8.49天。规范案款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严把案款“入口关”,确保案款入账明晰。坚持案款专人专户,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立案后生成与被执行人相对应的子账户,以此作为收支对应被执行人案款的唯一账户,从源头控制案款流向。2024年以来,新生成子账户6000余个,子账户使用率达134.21%。及时把控案款流向,裁定变更所有已发出且只载明总账户的扣留、提取法律文书,将所有总账户变更为对应子账户,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并提醒告知,提前拦截、分流拟转入总账户的案款。截至目前,已发出变更法律文书46份,其中变更提取社保收款账户账号92个。
严把案款“期限关”,防范案款堆积超期。实施“1+5+N”案款管理模式,即1名案款管理专员入驻财务室,5个实施组设案款联络员紧跟该组案款到账、认领、提存、支付进度,N个承办人对承办案件案款管理负第一责任,坚持案款到账必领、限3日必付、临期必预警、超期必通报“四必”原则,尽力压缩案款支付用时。截至目前,发布案款临期预警50余次,有效避免案款堆积超期。规范提存流程,对到账案款无法及时支付且符合延缓发放或提存条件的案款,须在3日内完成提存审批程序,并及时提醒申请执行人提交收款账户或签署分配方案,在符合支付条件后3日内完成恢复支付。对支付期限进行严格审核和考核,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支付的承办人开展电话约谈、提醒整改,对多次超期付款的承办人通报批评,同时将案款发放平均用时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严把案款“支付关”,杜绝案款违规发放。健全廉洁队伍建设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时刻强化干警廉洁意识,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坚持向案外人付款合议制,除支付合理费用外,原则上不允许向案外人支付案款,若确有必要需向案外人支付,必须提交案款分配方案、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交由合议庭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合议庭笔录,且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支付,并将上述材料附卷存档以备查阅。2024年,就向案外人付款审批组成合议庭讨论共20余次,其中决定不同意向案外人支付案款6次。实行大额案款支付双审制,5万元以下的案款线上单审即可,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案款实行“线上+线下”双审,2024年以来,共计对380笔9129.76万元案款进行双审,有效避免了案款违规发放风险。
执行案款管理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下一步,黔江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记者 刘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