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以法治力量护稳定、促发展、守民生、保善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凝心聚力、勇毅前行,以新发展新业绩新成效为彭水加快山区民族地区强县富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编 辑:费小霞
责 编:黄智宇
总值班:马 倩
总编辑:杨元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