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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决定,正式认定汉葭街道居民姚素福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给予五万元奖金,以表彰他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母子的英勇事迹。
2025年7月18日20时许,姚素福在乌江东路散步至庙嘴广场平台时,突然听到下方临江河堤处传来急促的呼救声。他当即循声飞奔而下,发现有人溺水后,迅速从现场救生用品箱中取出救生圈,将手机交付给岸边群众之后,便不顾自身安危,纵身跃入乌江逆流游向溺水者。靠近后姚素福才发现,溺水女子手中还紧紧抓着一名孩子,孩子已脸色发白,情况万分危急。他立即将二人头部托举出水面保障呼吸,面对溺水女子求生本能下的慌乱抓挠,姚素福一边耐心安抚其情绪、指导她配合救援,一边单手分别抓住女子和孩子,仅凭双脚奋力蹬水,在湍急的水流中艰难向岸边游动。
在姚素福的奋力营救下,落水母子成功被拖至岸边,现场热心群众随即对失去意识的孩子展开合力抢救。确认母子二人转危为安后,姚素福方才离开现场。他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在全县迅速传播,引发广泛社会反响,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典范。
此次表彰依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旨在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县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姚素福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和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平安彭水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来 源:彭水日报
作 者:李运钊
编 辑:李运钊
责 编:廖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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