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1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工作安排,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苗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457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23件155人,审查起诉案件341件609人,各类诉讼监督案件864件,公益诉讼案件68件,信访申诉案件19件,司法救助案件42件。1件案例获评最高检优秀案例,16件案(事)例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6个集体、38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阿依护苗”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具有检察辨识度标志性阶段成果。
一、维护社会稳定,护航平安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起诉故意杀人、伤害、强奸等犯罪42人。对4起重大恶性犯罪,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犯罪112人。持续推进“全民反诈”“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起诉44人,以检察之力断诈骗之链、护财产安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8人。
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与县相关部门建立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协作机制,1个集体被市监委、市检察院等五部门评为洗钱案件办理有功单位。扎实开展“检护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办理消防、交通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18件。1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作为全市示范庭,邀请部分全国、市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等100余人观摩庭审,检察日报、重庆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新闻。围绕动物检疫、工伤保险等行业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制发堵漏建制、防范风险检察建议18件,问题全部整改。
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宽”不是法外开恩,“严”不是法外加重。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45人,促成刑事和解26件,9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帮助各类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50万余元。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听证、领导包案、上门化解等方式,对98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全部做到规范答复和及时化解。1件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案例。
二、强化检察护企,服务发展大局
严惩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起诉盗窃、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21人。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对7家“幌子”“空壳”公司开展专项治理,成功办理涉企虚假诉讼14件。扎实开展涉企刑事执行监督小专项活动,依法对20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服刑罪犯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及时监督执行。
积极护航企业生产经营。优化“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机制,出台27项“检察护企”举措。在县工业园区设立“检察护企”工作站,建立八项常态化协作机制,开展在园企业大走访活动。出台服务全县“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十条举措”,助力解决国企相关涉法涉诉问题。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涉企案件检察公开听证和矛盾纠纷化解,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普法20余场次。 1件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暨检护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监督撤销涉企“挂案”2件,帮助企业“松绑”“减负”。加大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办理相关案件2件,推动企业健全内控制度。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1件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活动优秀案例。
三、做实检护民生,保障民生民利
聚焦重点领域守护民生。对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起诉118件,办理公益诉讼20件。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县相关部门建立根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机制,与县法院建立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以监督立案、支持起诉方式帮助22名农民工成功维权,讨回欠薪50万余元。聚焦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对42名困难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36万元。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强化“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深化开展“莎姐守未”“检护成长”等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人,不起诉8人,开展抚养费、监护权等综合履职13件,移送未落实强制报告线索4条,5名涉事人员被依法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防性侵、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整治。1件系列案件被市教委等九部门评为首届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成果案例一等奖。开展以案释法11场次,覆盖师生10000余人次,制作手机口诈骗法治微课获全市检察机关“莎姐讲法”十佳课程,第五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持续打造“阿依护苗”品牌,构筑苗乡未成年被害人全领域司法保护体系,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改革实践案例。
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开展“保护一江碧水、守护美丽蓝天、保卫土壤安全”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6人,起诉37人。深化“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四分院、县相关部门共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水生生物放流平台、渔业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增殖放流珍贵鱼类60万余尾。
四、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推行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办理占72%。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件,监督立撤案40件,追捕追诉追漏33人。1件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违法提出纠正意见8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00件。
持续加强民行检察。加大对涉借贷、建设工程、劳务纠纷等领域案件的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72件,提出监督意见66件。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行政监督案件31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31件。规范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对案件不起诉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78人,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机关处罚,防止“当罚不罚”。
持续加强公益诉讼。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5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开展磋商8件,制发检察建议45份,回复整改率100%。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集线索23条全部成案。聚焦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费50万余元,推动被闲置的30余公顷建设用地得到盘活。开展“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监督,对淘宝网店、微店APP等新业态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排查,督促整治7项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标签标注不规范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督促13家医疗机构、10家使用燃气商户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五、加强自身建设,锤炼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全覆盖政治轮训,建立政治与业务融合研学机制,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系列大学习活动,举办“彭检讲坛”5期,常态化开展主题大讨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并严格落实县委和上级重大部署责任清单23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8件。全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有力。
加强业务建设。整合全院资源成立案例、业务竞赛、监督模型三个工作团队,常态化开展团队业务练兵,举办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8期180人次。建立案件质效复盘等规范化管理机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积极推进数字赋能检察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模型应用。1人获全市“案管业务能手”,2人获全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优秀奖,新增最高检人才库1人、市检察院人才库3人,运用最高检上架模型成案7件。
压实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实警示教育。制定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三张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接受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建立常态化衔接履职机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严格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案件反向审视,对自办案件评查167件,整改不规范问题52个。聚焦防止干预司法,建立“三个规定”提示机制,全院干警填报88件,做到“逢问必录”。
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接受监督中推进高质效办案。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集中走访全国、市人大代表2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工作12次,第一时间落实审议意见、抓好问题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112人次,接待律师155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接续发展,整体工作稳步向前,法律监督质效稳步提升。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们感念于心,并将其转化为今后努力工作的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彭水发展需要和群众期待,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精度不够,“检护苗乡”针对性、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履职质效还不够高,检察人员办案理念、素质能力跟不上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以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还有差距,具有彭水辨识度、重庆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还不够多。四是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突出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强化“抓党建强队伍、抓办案提质效、抓促治护大局”,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纵深推进“检护苗乡”。
一是坚定筑牢绝对忠诚。强化政治铸魂、党建统领,健全创新理论学习实效提升机制,全覆盖创建“四强”党支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完善县委和上级重大部署、民生实事项目化清单化落实机制,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深化推进服务发展。强化维护稳定首要任务,全面提升以案促治工作效能。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拓展“检察护企”,突出服务支柱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建立检察服务苗产业、苗文化发展工作体系。深化“检护民生”,开展系列保障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完善检察便民举措,打造矛盾纠纷化解“一室二接三进”工作法,全力护航“巴渝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健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深入践行“三个善于”,切实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法律监督内部融合、外部贯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有序抓实检察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高质效办案规范机制,协同加强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探索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加快推进数字赋能,打造检察改革实践案例。
五是加压建设过硬队伍。聚力打造“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实施干警素能提升行动,健全青年团队引领机制,加快检察“工匠”和业务领军人才培育。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健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防控机制,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风劲扬帆海天阔,奋楫潮头逐浪高。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坚持干字当头、挺膺担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为彭水加快山区民族地区强县富民现代化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