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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推进我县农村承包地高效利用

来源: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2 11:08:48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激发了“三农”工作的活力,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立法形式对“三权分置”进行确认,为农村实施“三变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激发了“三农”工作的活力,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立法形式对“三权分置”进行确认,为农村实施“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供了法理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我县农业农村发展。但是,目前我县农村承包地经营管理还存在土地撂荒、权属纠纷、空心化、碎片化等问题,亟需加以认真研究解决。为此,笔者建议。 

实到虚,打破土地边界,探索集体资产权能分配新方式。打破原有土地有形边界,实行农民土地股权制,用“股权”替代“实物土地”。按照“一人一股、全员持股、按股分红”的原则,大大增强农村土地的灵活性。因地制宜采取托管服务、直接经营、区域联合、社企合作等模式,有效激发农村土地活力,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搞清楚历史遗留问题,科学精准配置股权。农民承包地股权不允许交易,确保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每一位农民拥有1份土地经营收益权,并且长期持有,直至死亡。新出生的人口及时获得承包地股权,已经去世的人口不再拥有承包地股权。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优先满足农民种地意愿,确保农民有地可种。通过股权制改革,彻底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钉子户”问题和长期存在的有人无地、人地不均、地块零碎等问题,从根上满足农民对承包地的公平愿望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社到村,提升平台能级,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从当前的社级集体所有,扩大提升到由行政村统筹管理,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行政村统一实施管理经营,利用集中连片治理和盘活低效土地复耕复垦增强农业规模效应,着力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当前一个社的土地一般是几百亩,如果提升到村级集体统筹土地管理,一般是一千多亩或者数千亩,大大方便实施“一村一品”和规模化经营。据调查问卷113名农户,101名赞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行政村统一实施管理,占比89.4%。其中,60岁以上的76人,赞成率为81%;60岁以下的37人,赞成率达97.8%。在座谈会上,36名种粮大户、农业企业业主,在股份分红合理的情况下,达97.2%的人赞成土地提升到村级集体统筹管理。由于这项改革措施实施难度较大,建议可以先选择思想解放、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小到大,推进土地整治,挖掘潜力拓展发展空间。2018年,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当前,基地+产业+装备+新主体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正在重庆形成。强化“土地整治+”理念,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在高标准农田整治基础上,小改大、坡改缓,打破土地边界,按照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园田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七化”目标对现有碎块地、“巴掌田”“馒头山”进行统一改造,同时,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使得田成片、地成块、宜机耕,大大提升土地生产效益,彻底扭转土地效益低下的局面。 

散到聚,实行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按照“自觉自愿、内部调换、整体经营、按股分红”的原则,有效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把农民不愿耕种的土地全部集中起来,成立土地管理和耕种服务队,加强管理和耕种服务工作,彻底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担负起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大大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乡镇为单位对村庄产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统筹发展,统一确定产业发展方向、统一调配农村生产要素、统一提供农业服务。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解决农村耕地无人耕种问题,促进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经营,进一步增强农民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农村土地“三权”配置的进一步优化,大大释放农村土地改革活力,有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同时,将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  兰达友

(作者系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县委党校2022年春期中青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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