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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村居监督质效 营造基层廉洁氛围

来源: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08 15:50:06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纪检监察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在基层,必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固本强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村(居)监察监督员作为基层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纪检监察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在基层,必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固本强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村(居)监察监督员作为基层的一支重要的监督力量,围绕村(居)干部作风建设、廉洁履职、民主决策、项目建设、村(居)务公开、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等开展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监察监督的“前沿哨所”和“探头”作用。但是村(居)监察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不强、职责定位不清和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监督效能,对营造基层廉洁氛围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笔者建议发挥好村(居)监察监督员主体作用和基层探头作用,促进基层监督有力有效。

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员监督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党纪党规知晓不多,监督起来存在知识恐慌。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加强政治理论钻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练掌握《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提高监督水平。监察监督员要主动接受监督技能培训,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县、镇纪委要加强对监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传授纪检监督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他们的监督水平。三是做实“监督岗”。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精神实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站位,将学与思相结合起来,将政治理论与监督执纪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习结合起来,主动对焦清晰定位,不因为是领导就不监督,也不因为是领导就一味信任,要用实际行动承担起监督责任,让基层纪检监督员这个岗位不是“虚岗”,而是实打实的“监督岗”。正确行使监督员的职能,真正使监察监督员成为上情下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促进工作的“助推器”。

提升修养,敢于监督。作为基层监察监督员,要强化自身修养,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处事,做到谦虚随和、不卑不亢、表里如一,以高尚品质树起自身形象和威望。在监督工作上更是要用心、细心、专心,敢于监督。一是收集情况要“广”。监察监督员在工作中要了解真实的、重要的情况,只有不厌其烦地深入干部和群众中才能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要善于关注群众议论的热点问题,注意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监督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二是反映情况要“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工作不带框框,不凭印象,不掺感情,真正把群众对领导不满意的一些问题及时有依有据反映。三是要有履责担当的勇气,敢闯敢干的气魄。责任始终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好基层监督员的主体责任和充分发挥好基层“探头”作用。

主动作为,明确重点。在实际工作中,应鼓励和引导监察监督员主动作为,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以下几个权力:一是建议权。有权参加、列席决定村级事务的有关会议,了解和掌握本村工作情况;有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询问权。有权询问村“三委会”(支委、村委、监督委员会)决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务,村“三委会”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三是检举权。发现本村(居)党员或党支部有违规违纪问题,有权向上镇党委、纪委检举。四是监督权。有权对本村(居)党支部、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村务公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实施审核监督。

强化保障,鼓励激励。各村(居)应强化对监察监督员的基本办公保障,可为监察监督员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电脑、办公桌椅等,做到监察监督员工作有场所、有阵地。同时,也可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多种方式进行鼓励和激励。监察监督员的职责要求有很多工作要做,但较低待遇影响了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激情。若能根据经济社会现状适当提高待遇,对他们也是一个鼓励和安慰。在工作上,应多了解他们的心思,多听取他们的心声,对他们多安抚、多理解、多鼓励,解除他们的畏难情绪,让他们放下包袱,轻松工作。加强村(居)监察监督员管理,把好人选“入口关”和“出口关”,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激励村(居)监察监督员担当作为。

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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