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近年来,随着“蓝天保卫战”的不断深入,我县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老百姓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但大气污染中餐饮油烟污染这一沉疴,治理过程曲折反复,始终是我县环境投诉热点、难点,也是民生“痛点”。餐饮油烟扰民,老旧小区及部分新建小区无公共烟道,油烟排放无合规途径;部分餐饮业主环保意识较淡薄,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维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广泛调研,为此,笔者建议。
加强规划设计,优化餐饮市场布局。一是充分考虑餐饮市场需求。按照既满足居民需求又避免环境污染的原则,在商业楼宇中对餐饮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力求从源头上避免与居民住宅小区混杂,建设相对独立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减少邻避效应。二是县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商住综合楼或商业楼项目,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在项目规划阶段要求设计单位设置公共烟道,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应在项目规划评审时应提出公共烟道建设的技术规范及要求,县住房城乡建委将设置公共烟道纳入项目竣工验收条件。三是严格落实关于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尤其是对新建楼盘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时,由相关部门及物业明确对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业楼层应予以明确不得用于餐饮服务项目。
强化污染整治,逐步削减污染存量。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以管好重点餐饮业项目业主为突破口,将大型酒店(酒楼)、星级宾馆等单位纳入随机检查范围,对其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议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桂溪、桂阳街道联合开展综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压实餐饮业主环保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居民投诉油烟问题,确保群众有获得感。二是建立台账逐步销号。对县城区范围内各公共机构、大型企业、商场等食堂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台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交由相应主管部门督促整治,从而实现各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率、监测达标率均达100%。三是将公共烟道整治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将老旧小区周边的公共排烟管道建设改造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作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统筹实施,同时纳入民生实事中去,每年下达新建改造任务,逐步改善密集小区油烟严重的问题。四是争取各方资金开展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压紧压实餐饮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策划餐饮油烟智慧治理等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企业共同参与,提高经营单位其主动治理的积极性。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业主环保意识。一是广泛宣传油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餐饮行业规范的关键在于树立环保意识,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餐饮协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作用,增强餐饮业经营者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督促其知法守法经营。二是加强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行业主管部门为餐饮单位提供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宣传餐饮油烟治理技术、经营维护、清洗频次等,提升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营造社会参与防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引导餐饮业集中规范经营。建议由政府主导,在现有的中央华府商圈、牡丹湖商圈、牡丹城商圈中选取商圈作为试点集中打造美食一条街油烟治理示范项目,统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设计公共烟道,督促物业管理方或经营业主定期清洗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果。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和规劝查处力度,严查露天搭棚、露天烧烤、露天炒菜、露天熏制香肠腊肉等行为。
完善监管机制,弥补监管短板弱项。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报材料时,可对未设置公共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或商业楼不予受理。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在办理餐饮服务类营业执照时,可对经营范围中涉及餐饮服务的申请人发放《重庆市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要求;在办理餐饮服务类营业执照后,要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书面抄告餐饮服务类营业执照办理情况,便于生态环境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餐饮单位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和移送,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完善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规划自然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和桂溪、桂阳街道办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建立餐饮经营动态管理台账,联动执法、定期会商、信息互通共享,对城区餐饮经营单位运行全过程全覆盖地进行油烟污染防治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从而实现餐饮业惠民不扰民,健康有序发展。
■ 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