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涛所作的垫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构建“三个功能区”、实施“四大工程”,推动融入主城都市区、建好区群联结点、打造产业新高地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确保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中共垫江县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垫江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垫江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垫江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垫江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县级预算草案,同意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垫江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垫江县2023年县级预算。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粟登琳主任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垫江县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推动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法强所作的垫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推动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所作的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推动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