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县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垫江县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垫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2月7日至2月9日召开,会期3天。
您的位置:垫江新闻网 > 专题
1月29日,县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垫江县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垫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2月7日至2月9日召开,会期3天。
主办: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本站所刊发的所有稿件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渝公安备案号:50023102500652 渝ICP备2022002837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74583571 | https://www.12377.cn
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程飞鹏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