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同学取绰号,这算不算欺凌呢?”“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意思是什么?”5月27日,县法院联合市三中院到高安镇兰兰小学,开展“法引·春苗”讲堂活动,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法治互动课。

(县法院工作人员正在给孩子们上课。)
课堂上,来自市三中院与县法院的工作人员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校园霸凌、性侵的定义和表现形式,特别强调校园欺凌不单单是肢体冲突,语言侮辱、社交孤立、网络暴力等行为同样属于欺凌范畴。工作人员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性侵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责任,讲解了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如何巧妙应对,鼓励孩子们要勇于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通过聆听叔叔阿姨们的讲解,我知道了校园欺凌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游戏’,无论是校园欺凌的哪一方,都遭到非常大的坏处,今后我一定要遵法学法用法守法,不做校园欺凌的欺凌者,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高安镇兰兰小学学生周浩宸听完讲课后说道。
“我们要携手并肩,握紧法律的盾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引未来志愿护未队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群团组织的协作配合,凝聚多方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记者丨杜俊 编辑丨何沁遥
校对丨李红 审核丨余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