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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市民,2026年县城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9 22:01:42
12月29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2026年,我县城区范围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春节期间不再设立限制燃放区域和集中燃放区域。据了解,2026年禁放区域为明月大道北段—明月大道南段—天马大道西段—龙兴路—天龙路

12月29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2026年,我县城区范围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春节期间不再设立限制燃放区域和集中燃放区域。

据了解,2026年禁放区域为明月大道北段—明月大道南段—天马大道西段—龙兴路—天龙路—桂东大道南段—长安大道东段—文笔大道南段—文笔东路—牡丹大道—文笔大道北段—人民东路—三合大道北段—玉鼎大道—明月大道北段外沿石闭合区域及外沿石外2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放场所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隧洞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森林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与2025年春节燃放相比,2026年新增天马大道西段—龙兴路—天龙路—桂东大道南段为禁放区域,同时取消了原设立的三合湖南广场限制燃放区域及天龙路部分路段集中燃放区域,并将此要求由春节期间变更为贯穿全年。”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加强我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接下来,我县将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警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对屡教不改或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记者丨何维    编辑丨王林伟

校对丨李红    审核丨余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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